水产品贮藏温度的具体要求
首先,对于冻结好的水产品,其贮藏温度应保持在-12℃至-23℃之间,且以-18℃为最适用。在这一温度范围内,水产品的冻藏时间可长达数月至数年。为了确保水产品的冻藏质量,冻藏库应配有自动温度记录仪,并按照国家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校准。同时,管理人员应定期人工检测温度和湿度,并保持相关记录。
其次,对于未冻结的水产品,其贮藏温度应根据不同的品种进行调整。例如,鱼类和贝类的贮藏温度可降低到接近冰融点,即0℃至8℃之间。此外,还可采用冷海水保鲜法,将水产品置于-1℃至0℃的冷却海水中进行保鲜。另一种保鲜方法是冰温保鲜,即将水产品置于0℃以下至冻结点之间的温度中进行保存。对于某些特殊水产品,如金枪鱼等,其贮藏温度要求更低,可达-40℃以下。
值得注意的是,在水产品贮藏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不同批次的产品混淆。此外,贮藏货物不得接地、靠墙、触顶,垛与垛之间要有空隙,以确保空气流通,防止水产品受潮、霉变等现象发生。冷库内不得有***产品,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在货物入库前,应严格检查货物包装,确保完好无损。
在水产品贮藏过程中,还应注意防范微生物和酶的作用导致的食品变质。为此,冷库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同时,从事水产品生产加工和管理的人员应保持个人清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患有影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应调离食品生产岗位。
总之,水产品贮藏温度的具体要求是保障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宜的贮藏温度,并加强对贮藏过程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水产品的品质和消费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