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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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是南京师范大学的一个重要学院,也是江苏省最早建立的法学院之一。学院的前身是1952年建立的江苏省法学研究所,1956年更名为江苏省法学院,1958年更名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现有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新闻传播学、国际关系学、法律文献学、法学史、法学理论、法学教育学、法学研究方法学等十三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新闻传播学、国际关系学、法律文献学、法学史、法学理论、法学教育学、法学研究方法学等十三个硕士研究生专业,以及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新闻传播学、国际关系学、法律文献学、法学史、法学理论、法学教育学、法学研究方法学等十三个博士研究生专业。
学院现有教职工共计一百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等教职工共计六十多人,其中教授十八人,副教授二十六人,讲师十六人,助教十人。学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师资队伍,其中有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江苏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江苏省高校优秀教师”、“江苏省高校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教师。
学院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数百篇,出版专著数十部,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省部级科研项目等科研成果数十项。学院还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并组织学生赴国外交流访问、参加国际会议,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国际交流平台。
学院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建立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开设了多种实践性教学课程,如法律实践、法律实习、法律调研、法律案例分析、法律论文写作等,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实践能力培养平台。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以其优良的师资队伍、完善的教学管理体系、丰富的教学资源、良好的学术氛围和良好的学风,为江苏省培养高素质的法学人才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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